带DSC的VHF和双职守VHF是一个概念吗?带DSC的VHF和双职守VHF不是一个概念,二者在功能定位、技术实现和应用场景上存在明显差异,具体分析如下:
一、技术实现差异
1、带DSC的VHF
专用信道:DSC功能使用VHF CH70信道,所有DSC呼叫序列(如遇险报警、紧急呼叫)均通过该信道发射。
设备组成:包含DSC终端(编码/解码DSC呼叫序列)、控制单元、收发机及与GPS的接口(用于自动注入船位信息)。
技术标准:DSC信号采用FSK移频键控,调制速率为1200波特,频偏400Hz,与MF/HF DSC设备(调制速率100波特)存在差异。
2、双职守VHF
多信道监听:通过自动扫描程序实现同时守听两个频道,优先频道(通常为CH16)和附加频道(用户可选)。
扫描逻辑:优先频道检测到信号时立即停止扫描并守听;无信号时周期性切换至附加频道,确保对关键频道的优先响应。
设备要求:需配备静噪电路(消除无信号时的噪声)和双值守电路(实现多信道管理),但无需DSC专用硬件。
二、功能定位差异
1、带DSC的VHF
核心功能:通过数字选择性呼叫(DSC)技术实现遇险报警、遇险转发、紧急呼叫、安全呼叫等功能。
应用场景:专为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设计,例如船舶遇险时通过VHF CH70信道自动发送DSC报警信号,或岸台接收后协调救援。
国际要求:根据GMDSS(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)规定,所有国际航行船舶必须配备带DSC功能的VHF设备。
2、双职守VHF
核心功能:通过双值守电路实现同时监听两个频道(优先频道+附加频道),确保关键通信不遗漏。
应用场景:满足船舶日常通信需求,例如在监听CH16(遇险频道)的同时,守听其他工作频道(如CH06、CH13等),避免频繁切换频道。
国际要求:SOLAS公约规定,船舶在水上航行时必须保持对CH16的连续值守,双值守功能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常见技术手段。
三、应用场景差异
1、带DSC的VHF
遇险报警:船舶遇险时自动或手动触发DSC报警,向附近船舶和岸台发送遇险信息(如船位、遇险性质)。
紧急通信:通过DSC紧急呼叫功能(如人员落水、火灾)通知其他船舶协调救援。
安全通信:发送航行警告、气象信息等安全相关内容,提升航行安全水平。
2、双职守VHF
日常通信:在守听CH16的同时,监听工作频道(如CH06用于搜救协调、CH13用于航行安全通信),提高通信效率。
港口作业:船舶进出港时,同时守听港口调度频道和CH16,确保及时接收指令和遇险信息。
多任务处理:在复杂航行环境中(如狭窄水道、渔区),同时监听多个频道,避免因频道切换导致信息遗漏。
四、典型案例对比
1、带DSC的VHF:
一艘货轮在远海航行时主机故障,船员通过VHF DSC功能在CH70信道发送遇险报警,附近船舶和岸台接收后迅速协调救援,最终货轮安全获救。
2、双职守VHF:
一艘客轮在港口航行时,通过双值守功能同时监听CH16(遇险频道)和CH08(港口调度频道),在接收调度指令的同时,及时发现并响应了附近船舶的遇险呼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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